說明:
一、本校獲旨揭補助金額共新臺幣409萬4,071元整,業經111年9月26日淡江大學「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1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申請案」審查委員會會議通過推薦53名教師獲獎(獎勵金400萬9,200元、雇主補充保險費8萬4,594元,餘額277元)。
二、「印領清冊」將另送各學院(處),請獲獎教師於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前至院(處)辦公室簽名(以正楷字體簽名)或蓋章。該清冊請各學院(處)於111年10月21日(星期四)前送回研究暨產學組。
三、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研究獎勵作業要點」第九點及「淡江大學申請科技部大專校院研究獎勵支給規定」第十點規定辦理,獲獎勵者在補助期間內有資格不符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規定、離職、留職停薪、不予聘任、遭該會停權或違反本校學術倫理等規範且情節重大者,該項補助即按其未在職期間或停權等違規事由期間之比例繳回,情節嚴重者追回補助款項經費。
四、配合科技部111年7月27日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簡稱「國科會」,本校支給規定將依修正程序提案至研究推動委員會修正。
五、由於國科會核定經費分2期請款(第1期款已入校庫,第2期款須於112年2月方能請款),111年8月至10月份獎勵金預計於10月一併撥付、112年2月至3月份獎勵金預計於3月一併撥付,其餘月份則按月撥付。(併於薪津一併撥付)
六、「執行績效報告」繳交(格式先依去年版本修正年度及補助單位名稱,若日後國科會來函修正,將另行發文通知):
(一)請各獲獎教師填報獎勵期間「個別績效表現」(以1頁為原則)(詳附件2),並於112年4月28日(星期五)前繳交word電子檔至所屬學院(處)。
(二)請各學院(處)填報「執行績效說明」第(二)、(三)、(四)等相關執行績效(詳附件3),電子檔請傳送至研究暨產學組信箱(fdxa@oa.tku.edu.tw),及蒐集上述「個別績效表現」word電子檔(2名以下者請傳送至研究暨產學組信箱,超過2名者請傳送分享資料夾連結或teams給研產組承辦人),彙整於112年5月5日(星期五)前繳交。
七、研究暨產學組承辦人:陳芝仙專員(分機2127)。
八、本案與SDGs連結:SDG4優質教育、SDG8尊嚴就業與經濟發展、SDG9產業創新與基礎設施、SDG17夥伴關係。
研發長 薛 宏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