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地點:淡江大學淡水校園(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二、工作內容:
(一)承辦賃居服務中心各項計畫研擬與修訂簽核業務。
(二)承辦賃居博覽會業務及各項宣導活動。
(三)承辦賃居安全講座與座談會業務。
(四)承辦中、英文版租屋小百科及賃居文宣印製業務。
(五)承辦校外賃居訪視業務暨訪視網站管理。
(六)承辦雲端租屋平台網頁、校外賃居服務網頁管理業務。
(七)辦理房東座談會、校外賃居安全講座等相關安全宣導活動。
(八)承辦教育部及各單位相關賃居業務數據及資料呈報。
(九)室本部(含賃居服務中心)工讀生之申請、調派、督考與工讀金發放及相關事宜。
(十)學生重大校外賃居糾紛協處與相關服務諮詢。
(十一)執行校安值勤工作。
(十二)配合執行校園菸害勸導巡查。
(十三)擔任系(所)輔導人員及該系(所)學生校外賃居訪視工作。
(十四)臨時交辦事項。
三、應徵資格:
(一)具大學(含)以上學位者。
(二)具備教育部核發校安人員培訓證書。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Office文書作業軟體)。
(四)溝通表達能力佳,且具服務熱忱。
(五)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六)曾具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四、工作期間:依計畫執行期限聘任。前三個月為試用期,若無法勝任,聘任單位得以提早終止契約。
五、待遇:具軍退身份人員,依國防部相關規定辦理,非軍退人員依本校約聘僱人員薪津支給標準辦理。
六、意者請備妥以下書面資料:
(一)履歷自傳(附照片乙張)。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紙本資料逕寄:(251301)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淡江大學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 江瑜瑄小姐收,並將檔案寄至江小姐電子信箱(604939@o365.tku.edu.tw)。
七、收件截止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星期五) 止(郵戳為憑,一律採郵寄報名,恕不退件)。
八、甄選辦法:書面資料通過後,另通知面試時間。
九、若有未盡事宜,請參考學生事務處招聘公告(https://reurl.cc/91K198)。聯絡人:江瑜瑄小姐,電話:(02)26215656轉3162。
人資長 林 宜 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