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 星期四

轉知海洋委員會為培育優秀海洋事務研究人才,公開徵求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校內收件截止日訂於111年10月24日(星期一)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海洋委員會111830日海綜研字第1110008769號函辦理。

二、申請補助相關說明如下:

(一)申請單位: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其研究計畫之提案學生及指導教授資格如下:

1、學生:公、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之碩士班或博士班),並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推薦者。

2、指導教授:申請學校之助理教授以上編制內人員。

3、學生及指導教授除應符合前項第一及第二款資格外,其相互間不得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並應隸屬同一學校。

(二)補助經費項目:

1、研究助學金:每案補助提案學生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

2、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等費用: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5萬元,本會得視計畫性質與需求核定補助金額。

3、管理費:學校配合執行研究計畫所需之費用,由學校統籌支用,且不得違反政府相關規定。每案5,000元計列。

(三)補助研究標的:海洋相關專題研究計畫,符合本會本年度補(捐)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相關範疇者,優先核予補助。

(四)申請程序:以各校為統一收件窗口,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校內截止日期至1111024日前繳交紙本申請書、研究計畫書、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其他相關文件紙本送至研究暨產學組,逾期不予受理。依海委會規定申請補助案件無論核准與否,所送文件概不發還。

(五)執行期程:自簽約日起開始執行,申請者應陸續提交期中報告、期末報告及全案成果報告,並於1121020日前完成核銷作業。

三、申請者請務必確保計畫執行完成之年度可行性,應屆畢業者(如大四生/碩二生等)請審慎評估畢業後仍可持續完成該計畫,再行提出申請,以免資源浪費。核准受補助者如無正當理由自行申請契約終止,將列入次年該會審查同一學校學生申請補助之參考依據。

四、檢附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海洋委員會112年度補(捐)助海洋研究活動重點議題各乙份,相關表單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政府資訊公開-機關補(捐)助-補助大專校院學生-相關表單下載,網址:https://reurl.cc/607ROr

五、本活動與SDG14連結:水下生命。

六、相關資訊請詳「研發處人才計畫介接平台http://nw3.tku.edu.tw/pmonsrh/index.asp)。

七、本案聯絡人:研究暨產學組張瑋茹,分機:2197

研發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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